“而且我正在学习做一个穷人,节俭是应该的。”
“为什么要学习做穷人?”世人不都在努力做富人吗?
“因为穷人比较独立呀!”她天真地笑。
“所以为了节俭,-就没有兴致逛街了?”
“不是,是因为有一件事令我很伤心!”她朝堆满杂物的墙角一指“看,我最喜欢这个牌子的鞋子了,可是最近我忽然发现,它的品质没有以前好。”
“比较容易穿坏吗?”他瞧了瞧那些满是灰尘、脏污的鞋子。
“不,”她垂头丧气“是比较容易脏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为什么现在她说的话,他都不太听得懂呢?
“我以前常常穿它们上街,从来不沾半点灰尘,可是现在才穿几次,就脏得没法见人了!”她的语气里充满沮丧“唉,看到昂贵的名牌鞋品质变得这样差,真替它痛心!”
“自从搬家以后,-有没有擦过它们?”关慕提出疑问“也许擦一擦就亮了。”
“擦?”她大吃一惊“这个牌子的鞋也要擦?”
“哪个牌子的鞋不用擦!”又是一个白痴问题!
“可是我从没见有人擦过它们呀。”她呢喃着。
“家里的佣人天天帮-擦鞋,-不知道?”关慕简直欲哭无泪“大小姐,原来-以为这牌子的鞋不用擦就可以保持光亮如新?”
“这么说我错怪那个品牌了?”她惊愕地捂起嘴巴。
“还好-没有写信去投诉,否则会被笑死。”他不由得冷汗涔涔。
“唉,一场误会嘛!”她挥挥手,一笑置之“现在我知道了!对了,去拿个笔记本把你说的怪事记下来,比如水不烧开不能喝,鞋子不擦不会自己变干净”
怪事?到底谁比较怪呀?
关慕突地跃起,抓住她的胳膊“走,-跟我回家去!”他严厉地命令。
“啊?”施雪融张大嘴巴“为什么?”
“我怕-再住下去,会死因不明!”
“就算死了,也是我自己的事。”她仰起头。
“总之我不会留-一个人在这里!”关慕不由得大怒。
那天丢了头条新闻,正在气头上,他的确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,偏偏这个小呆子小题大做,惊天动地的闹起独立运动,害他这个始作俑者被家里上上下下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本以为,她只是一时兴起,出来个两天就会乖乖回家,所以一开始他没有阻止,毕竟,他不相信温室中娇滴滴的花朵能承受炎烈的日晒、狂暴的风吹拂,只当她是出门散散心。
但他错了,她不仅真的搬出去,还整整半个月,没给家里打过一通哭诉的电话。
今天,他找了个借口来看她,却发现如此惨不忍睹的生活,而她,似乎还在这样悲惨的境地里强颜欢笑。
他看不下去了,如果不带她离开,他会每晚都恶梦连连。
“不会留我一个人在这里?”她露出暧昧的笑容“好呀,那不如你也留下,我们同居吧!”
“呃?”他一愣。
“有你在,就算我死在这间屋子里,也不会死因不明的。”
 p;同居?这倒是个很好的提议,不过,感觉有点怪怪的。到底哪里怪,他暂时还想不明白。
“反正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搬回家的!”施雪融宣誓般地道:“你自己决定吧!”
终于找到工作了。
当然,并不是她自己找到的。现在的大公司一般都要求应征者有相关的工作经验,而她,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待在家里当米虫,哪个老板会这么傻看上她?
是关先生用一份合约当礼物,求朋友帮忙,才让她当上一个小助理。
不过,施雪融并不知道这一点。她信誓旦旦要独立,家人只好不打击她独立的信心,所以,这一切都在暗地里悄悄安排最后,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一通录取电话忽然打到她的住处,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。
然而上班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容易,第一天便累得她人仰马翻。
小助理不需要做什么高难度的工作,只要打打字、倒倒茶、送送文件、影印一下资料,另外,帮办公室里的秘书姊姊们买些零食。
虽然这些都是小事,却搞得她不胜其烦,有时候刚刚坐下,连一口水也来不及喝,马上便有人唤她。幸好施雪融从小喜欢逛街,练就了好脚力,否则,她会更加筋疲力尽。
这个时候,她想起了关慕,想起自己从前对他呼来喝去的种种恶行。
难怪他那么讨厌她,如果十年如一日被如此使唤,再温柔的人也会发火,现在,施雪融总算深深懂得个中滋味。
而想起关慕,她的嘴角就忍不住斑高扬起。
那天他到小鲍寓探望她之后,居然听从她“同居”的建议,搬到了她的隔壁,而且还十分主动地接她上下班,恢复了和蔼可亲的兄长面目。
她的生活也连带有了极大的改善,屋子不再乱得像猪窝,每天也不用再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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