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里怎么样?”
真是一个好地方, 椰林树影,水清沙幼,远方是蔚蓝的海天一色, 脚底下是洁白的沙滩,更妙的是身后有一大片椰子树,能很好地遮挡外面的视线。
确实是一个漂亮又隐秘的好地方。
林辰歆牵着沈焰的手, 面对面地站定, 把叠好的两个指环中圈口较小的那一个递给他。
“这是什么?”
“戒指,代表着爱与承诺, 这是国外的一个习俗, 在婚礼上, 新郎和新娘互相交换戒指, 意味着将两人的感情缠绕在指间,从此,你中有我, 我中有你。”
在这个时候, 国内结婚还没有流行起互赠婚戒的做法, 沈焰一听,眼睛就亮了:“这换成我们传统的做法,不就是结发为夫妻, 恩爱两不疑嘛!”
说着, 他还摸了摸自己的一头短发,这辈子, 结发是不可能了,但这个交换戒指也很不错, 用指环互相圈住对方一辈子。
人的想法很奇怪的,经常会跟随着心境的变化而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比如他在以前还没有喜欢的姑娘的时候, 听见“结发”这个说法,是很有点儿嗤之以鼻的,可是如今,光是想想,便觉得有股甜甜的感觉萦绕在心头。
所有能见证爱情的仪式,都想要来一遍,似乎只有这样,才能表达出心里那份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感情的冰山一角。
只是他在接过戒指的时候,却感觉有些不对:“外国人在婚礼上交换的戒指,应该不是这样的吧?”
林辰歆:“没关系,这只是一个象征的意义而已。”
沈焰明白了,得送金戒指,没关系,他有钱,回头就让他妈帮忙去买一对,不过他只见过女人家戴金戒指的,男人戴那个,真的不会显得娘娘腔吗?
不管了,只要她喜欢,被人笑话几句也没什么。
“好了,现在要开始了。”
林辰歆神色庄重,握着沈焰的双手,仰着头,看着他的眼睛:“沈焰,你是否愿意与林辰歆缔结婚约?从今往后,无论疾病还是健康、贫穷还是富有,或者任何其他的理由,都爱她,照顾她,尊重她,接纳她,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?”
沈焰的心头有一团烈火在燃烧:“我愿意。”这三个字,从舌尖滚出来,重逾千金,说尽了他对今后一生的期盼。
林辰歆郑重地把戒指给他戴到了左手无名指上,据说这是与心脏直接相连的地方。
沈焰有些紧张:“那我……”
“嗯,轮到你问我了。”
“好,那我问了,林辰歆,请问你愿意嫁给沈焰,让我用我这一生去爱护你、珍惜你,无论未来等待我们的是什么,都愿意与我相守一生,永不分离吗?”
林辰歆笑得眉眼弯弯:“当然愿意,我接受你成为我的丈夫,从今天起,不论福祸、贵贱,疾病还是健康,都爱你,珍视你,直至死亡。”
沈焰用激动的双手,学着林辰歆的样子,把指环套在了她左手的无名指上,他以前怎么从来就不知道,这样的山盟海誓,原来听在耳朵里会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命都给她呢!
心爱的姑娘就在眼前,微仰着头,用爱慕的目光看着自己,没有人教他此刻该怎么做,只是在强大本能的驱使下,他听从了内心的召唤,低下头去,用嘴唇去寻找唯一的那片能让他缓解干渴的地方。
原来姑娘家的嘴唇是那样甜,那样软,让人恨不得疯狂地大口吞吃,理智却让他千般不舍,万般珍爱。
从一开始的慌乱不得章法,到后来的渐入佳境,两人就这么紧紧地相拥着,像是要直到地老天荒。
直到不知道是谁的肚子“咕咕”地响了一声,两人才意识到不知不觉竟然就在这边消耗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。
分开之后,两人似乎都有点不好意思,林辰歆垂下头,轻轻地摸了下自己红肿且有些微微发疼的嘴唇,这个男人是属小狼狗的吧,没见过这么爱啃人的。
沈焰见状,忍不住喉结上下翻滚一下,眼前的姑娘白皙的脸颊上飞着一抹霞红,嫣红的嘴唇更是像一朵盛开的玫瑰。
用极大的自制力压抑住身体深处狂热的躁动,沈焰哑着嗓子:“走吧,带你去找点吃的。”
沈焰打算带林辰歆到附近找个农家蹭饭。
他在海岛上这几年果真没有白混,可谓是交游广阔,几乎不管去到哪里,都能有他认识的人,而且那些群众对他都十分敬重。
原本是想找个农家随便吃点什么的,没想到居然碰上了有一户人家正在举办婚礼。
沈焰干脆就带着林辰歆一起去凑热闹了,正巧他们带去结婚登记用的糖果没有发完,可以带过去当贺礼,沈焰又找别人要了一张红纸,包了五块钱的纸币当礼金,就这么上门去了。
五块钱礼金在这个时候来说已经很高了,一般人去喝喜酒裁一块布头带过去都已经算是体面的了。
当地群众并不知道沈焰已经升为团长了,见到他的时候还高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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