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得好好谢谢她。”
“你欠我嫂子一条命,也就相当于是欠了我一条命,所以,现在你的命是我的啦!所以,以后你得听我的话,用一辈子来报答这份救命之恩,知道了吗?”
裴明盛目瞪口呆,这样也可以的吗?
“还有啊,我刚才来照顾你的时候,已经告诉所有人,我是你的对象了,而且我刚刚还给你擦过身,算是有过肌肤之亲了,你得对我负责任的啊!不然你就是始乱终弃,没良心!”
这真的不算强买强卖吗?
沈晴忽然换了一个语气,一本正经地问他:“裴明盛,你之前差点儿死掉的时候,脑子里想的是什么?有没有想到我?”
裴明盛眼睛盯着头顶天花板上的一片黄色的水渍:“没有,我当时想的是我的搭档不知道能不能将那歹徒抓住,还会不会有别的无辜群众受伤。”
裴明盛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冷漠一些,以免透露他的心虚。
在刚刚受伤的时候,他确实是这么想的,可是当鲜血急速流失,生命力也急速流逝的时候,他的脑子里就再也想不到别的了,只剩下了沈晴。
在他失去意识之前的那一刻,脑子里的影像,就是沈晴。
只是这一点,他并没有打算让沈晴知道。
沈晴的语气变得低落下来:“原来没有啊!”
裴明盛心里一阵绞痛,忍不住看了过去,却发现她正用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他,哪里有半分的黯然神伤:“我知道你是骗我的对不对?不然你脸红什么呀!”
裴明盛无奈地闭上了眼睛,在他认识的姑娘里,如果要说厚脸皮,沈晴认了第二,就绝对没有人敢认第一了。
“时间应该不早了,你快点回去吧,阿强他们回来照顾我的。”
阿强就是他的那个搭档。
“不会的。”沈晴说,“我已经跟他们都说好了,今晚我在这儿照顾你,他们不会过来了,死心吧,你已经落到我的手里了。”
“对了,你饿了吧?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,想吃什么?喝粥还是吃面?馄饨也行,你不回答的话,我就按照我自己的意思买了哦!”
沈晴出去给裴明盛买吃的,顺便接医院的电话机打了个电话回家,告诉他们今晚她不回去了。
贺敏瑛直叹气,却已经开始打算跟沈绍林商量,将来要怎么安置裴明盛的母亲,才能既不伤他的面子,又能让沈晴家来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艰难了。
可怜天下父母心。
林辰歆虽然一回家就立刻用热水泡脚, 但还是很不幸地得了冻疮。
她是在晚上忽然感觉到两只脚的小脚趾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痒,脱下袜子查看的时候才发现的。
原本白白嫩嫩,纤巧秀气的脚趾头, 现在两边的小脚趾却变得又红又肿,像两只胖胖的小红萝卜。
难怪她们老家那边要把冻疮称之为“萝卜仔”,她以前只听到过, 却并没有长过, 这次才是第一次亲身体验,果真很形象啊!
冻疮不是什么大毛病, 却特别折磨人, 冷的时候疼得要命, 一旦暖和了, 就会变得特别痒,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,睡得暖和了, 就会痒得特别难受。
沈焰捧着她的脚笑了半天, 还用手指头去戳那红肿透亮的小萝卜, 气得林辰歆用脚去踹他:“你有完没完。”
沈焰站起来:“我去问我妈要点药膏,她有经验。”
林辰歆连忙拽住他:“别去!”这又不是什么很有面子的事情,再说了, 不就是小小冻疮嘛, 她自己也是医生,明天出去买点活血化瘀的药膏涂一涂就好了。
“这可不行, 这要是不好好治断了根,以后年年复发, 有你受的。”
沈焰还是去找了他妈,贺敏瑛连忙翻箱倒柜找药膏, 以前沈焰兄妹俩还小的时候,年年都长,现在大了知道保暖了倒还好一些。
对付这个,她算是有经验了。
第二天还特地去找相熟的老中医开了泡脚的药材,亲自煮了水给林辰歆泡脚,据说这药汤要连续泡个五天,就能治好冻疮并且断根,以后只要注意保暖就再也不会复发了。
正好他们这次假期能在家里待到年初七,刚好能泡够五天的时间。
按照原定计划,他们这次回来,是要补一轮结婚喜酒的,就定在了初六那天,早早就已经预备好,请帖也早就发出去了。
沈晴是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回来的,匆匆忙忙回来收拾了点东西又要出门去,林辰歆连忙跟上去:“我跟你一起去吧,顺便看看他恢复得怎么样了。”
主要是想趁机跟沈晴聊聊,不然的话都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等到她有空呢!
沈焰也想跟上去:“那我送你们去。”
林辰歆朝他使了个眼色:“不用,你难得回来一趟,也找朋友玩一下。”有他在,很多话就不好说了。
沈焰才不想出去玩呢,他就想跟媳妇待在一起,可媳妇不带他,他也没有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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