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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(1 / 3)

就算翠花婶子不吭声,可是她守在那里,手里头还拎着个烧火棍子。

跟来的那个女人没吭气,但是也很不耐烦地皱着眉头。

红衣服的女人,倒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她也不吭声。

这二伯娘一个人对付王大娘和杨大婶,一对二还不落下风。

而且她们这么一吵闹,村里的人都听见了,莲花坳也不大,人也不多,都出来了,这就热闹了。

但是这么闹下去也不行啊。

在二伯娘再次说了是“自家事儿”之后,温润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。

“这位妇人。”温润开口了:“首先,我是温秀才,请你说话放尊重一点!不软我就去衙门告你侮辱读书人!”

他开口,杨大婶自然就不跟那个女人呛呛了。

“其次,王家的亲戚,我都认识,没你这一位,婆家人我只认我的两位弟弟一位妹妹,其他的我没在族谱上发现,冒充他人亲眷,也是犯法的,知道吗?尤其是冒充有功名人家的亲眷。”

这一点,温润是知道的,因为他有功名,有功名在身的人,已经超脱了普通人的范围,是有朝廷的待遇,例如他是秀才,就可以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等。

好处那么多,很多人都想跟他攀亲戚,他可应付不过来。

再说了,他是秀才,本身就有二十亩地的免除赋税的好处,他还是廪生,有五十亩地的免除赋税的名额。

加在一起,七十亩地,妥妥的在家享清福的条件!

“你!”二伯娘没想到,这个小秀才这么伶牙俐齿,说的还头头是道,她一个妇道人家,没什么见识,本来就做贼心虚,一听说什么官府,什么衙门的,就先气短了:“我跟你说,我这可是给你办个好事儿来的,别不知道好歹,你嫁过来也该清楚,王家是什么样的人家,你拖了两个半大小子,别的不说,王珺不回来了,你现在说了算,将来呢?王珏长大了这家产还不是人家的?等他娶妻生子了,还有你什么事儿啊?我跟你说,这几个小崽子就是白眼狼!当年他们爹娘刚去世的时候,我可是帮过他们的,他们不但不感激我,还忘恩负义,要不是我们可怜他们,早就饿死了。”

“放屁!”杨大婶气死了:“当年你要人家的房子,要人家的地,还要卖了他们,要不是王珺拎着镰刀,恐怕人牙子早就上门了,你还有脸说!莲花坳的人都能作证,不要脸的玩意儿。”

童养媳?

莲花坳的人都是流民过来的,要是不团结,也不会在这里生根发芽,虽然莲花坳偏僻,但是好歹离县城还算是近的,又因为这里穷,凶,自然就极恶,他们可不容人欺负自己人。

尤其是温秀才,那可是他们后代们的指望。

故而都站出来为王家作证。

“可不是么,当初你们家说走就走,连房子带土地都卖了,要不是王珺家的田都在自己名下,恐怕也剩不了什么啦!”

“现在还有脸说!当初要不是王大勇舍不得大哥,能二十郎当岁了才成亲?当初王大勇家里也是有点家底的,千里迢迢的跟着哥哥,跋涉到了这里,他这个哥哥倒是马上就给自己娶妻生子,爹娘在的时候还好,爹娘不在了,这立刻就分家了,要不是王大勇能干,后头能不能去上媳妇儿都不一定呢!”

“王大志真是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!”

“白眼狼!”

众人一人一句,可把二伯娘给气死了。

她一个人再厉害,也对付不了这么多人。

再说她也不是为了吵架来的,最后这女人不搭理别人,只对着温润说话:“这是冯家的妹子,他们家的小叔子,今年八岁,跟王玫的年纪差不多,长得也好看,家境殷实,有上百亩地呢!家里也七八口子人,还有两头老牛三头驴子,那可是本地的富户!愿意接了王玫过去做童养媳,也省了你养活,将来长大了,也好有个好婆家,今天来就是领人的!你可想好了,这省了一个人吃饭,不要嫁妆的!”

二伯娘终于说了她的目的。

温润当时就脸色大变!

童养媳?

童养媳又叫待年媳。

这个时代的童养媳,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,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,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,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,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。

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,即便有能力抚养,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,或交换,买卖,指腹为婚,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。

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,就是所谓童养媳,而自己生下的女儿,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。

由于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习俗(就连皇帝也只能娶一个老婆也就是皇后)。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。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氏,男方成人后可再行娶妻。为此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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