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街上的行人拥挤如潮,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,这大概是这十年里唯一没变的景象了。苏晨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,没有带包包,一身轻松地走在人行道上,好奇地打量街上商铺的眼神,几乎让行人以为她是来旅游的,而非本地人。其实她早在三十分钟以前就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了,这些街道她觉得熟悉又陌生,她感慨,在她不在时,这个城市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回国的这些天里,她都宅在家里没有出门,难怪她哥看不下去。信用卡和手机她都是随身携带的,迷路了也不会惊慌,这大概是她独自在外求学多年,长进了许多的地方吧。走了一段时间,苏晨逛得有些累了,看见不远处有间咖啡厅,看门面感觉气氛挺不错,她怀着好奇心推开了门。服务生亲切,音乐柔和,甜品美味,咖啡香浓,这是个好地方,而且跟她有缘,这里是她乱逛找到的。以前她不相信缘分这样飘渺的东西,她相信事在人为,她相信她能够创造奇迹,她觉得只要她想,没有什么是不能的,即使真的不能也只是短期内不能,最后的最后,她一定都能如愿以偿,只是人越大,经历的变故越多,话就不敢说太满了,看的东西多了,也就慢慢相信缘分了。有缘千里能相会。结了帐,在她将要走出门时,手肘突然被旁边一个戴着大大墨镜的长腿美女拉住了。苏晨停住脚步,有点疑惑地看了一眼对方“小姐,你有什么事吗?”对方则是一脸惊喜,语气里也压不住喜悦“苏晨、苏晨,你回来了!”看着苏晨还是一脸疑惑的样子,她干脆把墨镜往下一拉,露出了眼睛“你不认得我了吗?是我啊,知南!”回忆在苏晨脑海里如走马灯地绕了一圈,她想起了当年她有一个好朋友,因为前一天吃坏了肚子,不能去送机的女孩,名字好像就是叫做知南。“知南,好久不见了。”司马知南见苏晨叫出了她的名字,一时感慨万分,眼睛有点发红“是啊,好久不见了,都十年了,你总算舍得回来了,你干嘛不打电话给人家?连信都不写!我多害怕你是因为我没去送机,所以生我的气,要跟我绝交了。”苏晨没想到自己离开十年了,她以前的好朋友还记挂着她,让她心里涌起一阵温暖“没有,我只是你最近怎么样?”司马知南见苏晨不想说,也没再追问下去,她交朋友不容易,所以一交就是一辈子,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跟朋友生分了。“也好,也不好哎,一言难尽。”苏晨还想再说什么,可留意到周围的人似乎都望着她们,然后交头接耳、窃窃私语,其中有几个女生说话声音大了点,让苏晨听到了说话内容。“是sia吗?”“应该是啦,你看她手腕内侧的那个纹身,是啦,肯定是sia!”“sia怎么在这里?不是说要去香港作宣传吗?还有她旁边站着的那个女的是谁?”“不管了,我要跟sia合照拿签名,我好喜欢sia。”苏晨抬眼看了看司马知南,她早已把墨镜戴好,面有难色地咬着嘴唇,苏晨立刻拉着司马知南快步离开,而原本已经蠢蠢欲动的人群见她们一动作,就立刻涌上来追赶在她们身后。苏晨在加拿大最大的乐趣就是跑步,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购置跑步机,所以虽然她这一星期一直宅在家里,但还是坚持每天慢跑一小时。被人追着跑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经验,她觉得刺激极了。司马知南虽然是被人追着跑惯了,但是今天她穿着高跟鞋,基本上都是苏晨拽着她跑的,刚跑过街角,她赶忙跟苏晨说:“我的车,转弯。”后面跟着的人在拐了个弯以后,就看不见司马知南她们的背影了,脸上都是失望的表情。苏晨透过茶色车窗看向车外,她笑了笑,回头调侃司马知南“都有那么多fans了,怎么会不好?给我照几张相、签几个名,让我赚点零用钱吧,我才刚回来,还是无业游民一个呢。”司马知南恨恨地戳了她笑着的脸颊一下“十年不跟我联系,回来了也没给我带伴手礼,还想占我便宜,我戳死你。”苏晨跟她笑着打闹了一阵子,两人总算累了,瘫在车椅上。“明天在欢场开party,你来吗?”司马知南恶狠狠地说:“你敢不请我试试看!”苏晨嘻嘻傻笑,司马知南看着她的傻样,忍不住又戳了她的脸颊一下,小声地抱怨“也不早点通知我,没有做发型,也没有挑礼服。”正在开车的男人在照后镜里看了看司马知南“sia,你明天有一整天的通告。”司马知南不耐烦地“啧”了一声,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沉了下来,一时场面尴尬。苏晨看了看脸色不善的司马知南,岔开了话题“知南,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会进了娱乐圈呢,你是香港人,肯定是在香港出道的吧?你在台湾都有那么多fans了,那在香港肯定是红透半边天了,恭喜啊。”可司马知南脸上没有一点喜色,她只是摇摇头“我是在台湾出道的,哎,别光说我了,说一说你吧,国外的求学之路如何,有趣吗?”苏晨也没有强求,顺着她的话题而下“哪有什么有趣不有趣的,说穿了不就是换一种语言说话而已,不过我那时候悲惨了一点,用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才适应。我有一次特别糟糕的经历,那边的公交车都是按时刻表入站,精确得不得了,过了那个时间点,公交车就会开走了,假如说你不好运,迟到了一分钟,那就意味着你要等上一段时间,下一班车才会进站,而那里冬天又特别冷,周围全都结冰了,风就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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