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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萧娘娘(6 / 14)

来烧水,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子愤愤地把手里黑乎乎的东西往地上一扔,说道:“从前我家里的狗吃得都比这个好!”

练彩师默默看了他一眼,绸缎衣服已经破烂了,看来原本是富家公子。

其实自己穿越前养的猫,吃得也比这个好,尝过了金枪鱼,就再不肯吃鲅鱼。

然而现在又能说什么呢?

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这时忐忑地说:“我们到了常州,真的便会安稳了么?长毛不会打过去么?与南京这样接近啊!”

是乌映璇,与丈夫一起从南京出来,她算是运气好,找到一匹驴子代步,虽然那驴也瘦得很了,没有草料。

练彩师乐了一下,说道:“婶婶,我们现在以为南京与常州接近,然而走路也要三四天哩!”

南京常州之间距离二百多里,合一百多公里,走得快大约三天,慢一点便要四天或者五天。

乌映璇原本虽然担忧,听了她这两句话,不由得也有些想笑,只是又累又担忧,实在笑不出来。

要说这位练姑娘,倒是真有趣,乌映璇当时骑着驴,看到前面一个女子一个人在走路,觉得有些亲切,便赶了上来,说了两句话之后,乌映璇的目光往下面一落,忽然间发现这年轻女孩子竟然是一双大脚,于是登时便惊悚了,在马上晃晃悠悠,用手指着练彩师:“你……你莫非是蛮婆?”

难道是粤西的大脚女人?这贼婆到这里做什么来了,莫非是刺探消息,或者追捕逃人?那些蛮婆可真的是,拿刀砍起人来也是一刀一个的。

练彩师当时噗嗤一笑:“婶婶,我是南京人啊,你听我的口音,只是从小多病,不曾缠足。”

练彩师如今也是练出来了,瞎话张口就来。

乌映璇这才惊魂稍定,重重地呼出一口气:“原来如此,吓死我了。”

想一想自己也是有点惊弓之鸟,大脚的女子从前在南京虽然很少看到,却也不是绝无仅有,偶尔也能看到粗壮的农妇,怪模怪样一双脚,还特意缠了裹脚布,结果走的路太远,裹脚布都散开了,露出两只大脚,原来是为了要进城,特意把大脚缠了小脚,然而终究不是样子,不过是白白引人发笑,只是自从粤匪那边闹起来,再看到大脚的女人,总觉得有点凶恶的神气,杀气腾腾,再笑不出来了。

然后她又看了看练彩师的双脚:“你这样如今倒是便利。”

虽然是不够好看,显得不是很宝贵的模样,仿佛不很给家里人看重,然而逃难可是方便,像是自己一双金莲,从小便人人称赞,自己也很是得意,日常欣赏觉得美极了,新婚的时候,丈夫也曾经写诗赞美自己的金莲,“一双弯弯如纤月,凌波意态画难成”,哪知人到中年,竟突然遭遇这样的乱世,长毛忽剌八就来了,一听到这个消息,自己可真的是丧魂落胆,一时间只想跳井,或者是上吊,不过终究是挨了过来,如今与丈夫一起逃出了南京。

嚼了几口烧饼,练彩师实在吃不下了,便将饼又包裹起来,酱菜这个时候更是不要吃了,就这样还口干舌燥,练彩师不由得心里也有些焦躁,便抬起头来看天,旁边是嘤嘤嗡嗡的说话声,在这样的背景之下,练彩师眼望着星空,悠悠地出神,过了一会儿,咽下一点唾液,说道:“现在想起有人曾经说过,‘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而是不想做什么,就可以不做什么’。”

乌映璇的丈夫卢宝笙听了这样几句话,心中登时便是一动,“自由”这两个字倒是不陌生,《孔雀东南飞》里面写过的,“吾意久怀忿,汝岂得自由”,本来不是一个十分好的词,是说人自作主张,没有规矩,不过此时从这位练姑娘口中说出来,那遣词造句倒是让“自由”有了另外一种意味,便是“不违本心”。

南京失陷到如今已有两年,在群贼之中身不由己的日子,自己是过够了,简直就是囚徒一般,每天都是口不应心,可叹自己一个读书人,不得不把粤匪那些荒诞不经的“天情道理”都背诵下来,否则是要打板子的,当时自己感到,真是斯文扫地,锥心刻骨啊。

所以卢宝笙此时,对练彩师的这几句话,有特别深的感悟,以为简直是自己这七百多天的心情写照,从前自己对于“自由”这两个字,没有这么多的想法。

卢宝笙点头道:“练姑娘说得好,为人不求大富大贵,只要随性自在便好。”

不带这么“牛不喝水强按头”的,掐着脖子硬给人家往里灌。

这一个晚上,七八个人就这么睡在野地里,到了两个世界

乌映璇一家与练彩师在这边休息了两天,便告辞离开,毕竟与南京还是太接近了,况且常州城里也是紧张不安,许崖兰家中虽然说不上穷困,但是这样的时代,要长期待客就有些吃力,所以几个人便决定,快一点继续赶路要紧。

将要离开的时候,练彩师提醒乌映璇:“还是和姨母说一说,换个地方住吧,这常州也不很牢靠的样子。”

虽然不记得这段时间太过具体的发展,不过练彩师这一阵努力回忆,恍惚记得太平军是进攻过上海的,只不过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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